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HH024-0753
******学校教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内容有误
更正内容:
1.原采购需求附表一中“招标文件第24页教师机:▲14.数据接口输出电压范围:额定输出电压范围为4.75V-5.25Vdc (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及认监委查询截图)”现更正为“14.数据接口输出电压范围:额定输出电压范围为4.75V-5.25Vdc ”。
2.原采购需求附表一中“招标文件第25页学生机:9.▲噪声声功率级低于3.00Bel(A),噪声声压级低于20.00dB(A),(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及认监委查询截图)”现更正为“9.噪声声功率级低于3.00Bel(A),噪声声压级低于20.00dB(A)”。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本项目最高预算金额:******.19元,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5.为响应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的通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需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准备工作。开标当天,供应商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登录智慧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及报价确认。各供应商需要确保电脑已安装电子签章插件,否则无法解密和签章,由自身承担后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校
地 址:广东省 汕尾市 陆丰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陆丰市行政新区运河路北侧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19号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5日
相关附件:
******学校教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01).zip
委托协议.pdf
采购需求.pdf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