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现就2025年米油采购项目(重)采用邀请询价方式,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的þA分标 þB分标 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DC-ZB-2025-010
项目名称:2025年米油采购项目(重)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
标项 |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A分标 | 大写:肆拾玖万玖仟捌佰伍拾伍元整(¥499855.00) |
B分标 | 大写:肆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498200.00) |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A分标 | 大米 | 1 | 批 | 详细见采购需求表 |
B分标 | 食用油 | 1 | 批 |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采购需求”。
交付使用期:采购人报送批次采购计划,并提出具体的规格、数量及包装要求,如需临时增加品种、数量、或改变送达时限和地点,由采购人的专管员通过电话与成交供应商联系,成交供应商根据要求必须组织供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报价。
3.本项目不接受受邀对象之外的供应商报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时间:2025年 2 月 12 日至2025年 2 月 19 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电子邮件方式,供应商需于获取邀请询价通知书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询价回函将获取文件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如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工本费转账底单、电子邮箱(需与发送获取资料的电子邮箱一致),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获取文件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获取文件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通知书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邀请询价通知书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及电话:******/0773-******/0773-******。
询价通知书每个分标售价为300元(******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有限公司秀峰支行、银行账号:************16),售后不退。询价通知书不代办邮寄,询价通知书材料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发放。
四、报价文件提交
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 2月 21 日09时30分。
2.报价文件提交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厅(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3.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报价文件提交地点******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报价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 2月 21 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2月 21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后
地点:******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评标室(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价保证金:无需缴纳保证金
2.本项目参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3.信息公告发布媒体: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index)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灵川县灵川大道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项目联系人:毛崇文、梁碧云、李鹏宇、欧丽、曾博文
电话: ******/******
采购人:******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