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中心城区乐坪街以北、氐星路以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 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受娄底市******建设局的委托,对其娄底市中心城区乐坪街以北、氐星路以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一:请问人工费指数按新发布湘建价建【2025】18号文计取还是湘建价[2024]20号文计取?
答:人工费指数按新发布湘建价建【2025】18号文计取。
问题二:1、本项目工程内容为新建排水管网,但是业绩指标要求为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业绩要求与项目实际不符,请问业绩要求是否可以修改为雨水或污水管道直径以保持与项目实际内容相符? 2、招标文件P12页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1.1米的市政公用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9309.5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和“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1.76米的市政公用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4895.2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可以在同一工程中满足业绩要求的两项条件或者在两个项目中满足两项业绩指标?
答:1.招标文件资格及加分业绩要求所指的“污水及中水管道”为机器管系统牵引出来的,招标人无法更改描述内容,中水或雨水或污水管道直径均符合本项目实际内容;2.根据湘发改规规[2024]958号文规定评审加分业绩中所涉牵引指标项应与资格准入业绩一致,如为不同工程内容的双牵引指标,可在同一单项合同中同时具备,也可以在2个不同的单项合同中分别具备并组合成一组业绩使用,但不允许多个同类别项目的合同进行叠加来满足单个类别规模要求。
问题三: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内要求入围业绩1个,评审加分业绩3个,但投标文件软件版制作过程中,业绩只能勾选3个,请问第一个加分业绩是否为入围业绩,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四: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其中一项为新建排水管网长度约21.5km,管DN300-DN2200;而招标文件施工资格及加分业绩要求为污水及中水管道。请问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有排水管道或污水管道或雨水管道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及业绩加分要求?请予以明确。 2、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3.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1.1米的市政公用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9309.5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请问如潜在投标人提供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中含有污水或中水或雨水管道其中一种管道,且其直径不少于1.1米,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请予以明确。 3、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施工单位加分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1.1米的市政公用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9309.5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和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1.76米的市政公用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4895.2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请问此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加分项是指同一项目必须同时包含污水及中水两种管道且直径不少于1.1米才算有效业绩,还是指项目业绩中只需含有污水或中水或雨水管道且其直径不少于1.1米,满足其中一项即可?请予以明确。 4、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拟任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1.1米的市政公用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9309.5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请问此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加分项是指同一项目必须同时包含污水及中水两种管道且其直径不少于1.1米才算有效业绩,还是指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业绩中含有污水或中水或雨水管道且其直径不少于1.1米,满足其中一项即可?请予以明确。
答:见问题二的答复。
问题五:招标文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1.1米的市政公用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9309.5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本项目为排水防涝项目,请问雨水管道是否符合业绩要求?
答:见问题二的答复。
问题六:1.授权委托人可否是除项目经理以外的本公司任意在职人员? 2.本项目投标报价评分采用六随机五区间报价得分模型,请问K1-K5为梯度扣分参数的K1-K5分别为多少? 4.投标文件中招标项目名称是否填写“娄底市中心城区乐坪街以北、氐星路以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即可? 5.关于本项目资格及加分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第一个加分业绩及项目经理加分业绩: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 1.1 米的市政公用工程;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9309.5 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 企业第2、第3个加分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1.76米的市政公用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4895.2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问题1:本项目每个加分业绩都设置有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1.1米/1.76米和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9309.5 万元/14895.2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这2个不同的业绩指标,请问这两个不同的业绩指标是否满足其一即可?比如近三年完成过一个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 1.1 米/1.76米的市政公用工程即满足加分要求?其中关于管道直径要求,请问污水管道直径不少于1.1米/1.76米是否即满足加分要求? 问题2:由于每一个加分业绩都设置有不同的业绩指标,请问是否可以由不同的业绩分别满足不同的业绩指标?比如是否可以由排水业绩满足管道直径指标,另外一个市政综合工程业绩满足市政综合工程的指标?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2.按招标文件执行;4.按招标文件执行;5.问题1:按招标文件执行;问题2:见问题二的答复。
问题七:1.本项目为市政排水工程,本项目并未显示有中水管网施工内容,但施工门槛及加分业绩要求污水及中水管道,请问是否满足相应指标的排水工程(或污水管网)业绩即可?
答:见问题二的答复。
问题八: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娄底市中心城区乐坪街以北、氐星路以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排水管网;现状管道清淤;现状破损管道修复;现状盖板涵改造修复,修复及新建雨水口,新增排水防涝监测设备,雨水管涵末端智能分流设施及改造排水泵站一座”属于市政排水项目。请问雨水或排水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及评审加分要求业绩要求?
答:见问题二的答复。
问题九:我单位施工业绩资料中未体现排水管道直径,请问提供业主单位签章的业绩证明是否认可?
答:投标人须提供经审图机构盖章的施工图扫描件及业主证明资料。
问题十:1、招标文件P13页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1)类似业绩包括经省级行政监督部门认可的主包(总包)或分包已建业绩。有行******委员会无需进行复核,请问如果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均无法证明项目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是否可以提供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来证明项目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答:按招标文执行。
本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与原招标文件内容相抵触或不一致者,以本次发布的答疑公告为准。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