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通洲路以东、通玉路以南、公园路以西、龙余路以北,包括公园路以西、通玉路以南地块(报告中简称A地块)及通洲路以东、叶庄路以南地块(报告中简称B地块)两个相邻地块,地块总面积46824.34平方米(其中A地块25556.13平方米,B地块21268.21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为118.95859°E,32.20533°N。
******街道楼子社区徐庄组集体土地,A地块现状用地性质为农用地2.5561公顷(主要为耕地及少量草地、道路、坑塘沟渠)及建设用地0.2215公顷(农村宅基地及道路),B地块现状用地性质为农用地2.1266公顷(主要为耕地及少量林地、道路、坑塘沟渠)。
******街道公园路以西、通玉路以南地块规划意见的复函》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A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R21二类住宅用地;******街道通洲路以东、叶庄路以南地块规划意见的复函》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B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Rb商住混合用地。截至报告提交之日,地块内不存在规划项目进行建设的情况。
接受调查委托后,项目组收集了地块历史卫星影像、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公告、地块规划意见、土************居民及周边企业等开展了人员访谈,并对调查地块内土壤开展了快速检测。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及少量农村宅基地,主要用于种植水稻、小麦等农作物,现状为荒地,地块内作物已完成收割,未再耕种,农村宅基地已拆除。地块内无工业企业,无暗沟、渗坑等,无外来堆土及固体废物,无地下管线及地下储存设施,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未见异常,地块周边以农用地为主,没有重污染企业及可能的潜在污染源。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场地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