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元氏县双龙大道绿化提升工程 已由 元氏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元数政投资〔2025〕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元氏县公路工程服务站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元氏县公路工程服务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对双龙大道两侧绿化进行提升。总绿化面积16790平方米,设置挡墙长度360米。常绿树及落叶乔木 7881 株,栽植大灌木及球类组团 1392株,地被花卉16790 平方米。计划工期:9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建设地点:元氏县北褚镇西阳村北侧,装院路和既有蟠龙湖旅游路交叉处至元氏县南佐镇西侧,井元公路与龙山大道交叉处。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管护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银行资信证明)。
3.1.3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一定比例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份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投标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或具备园林绿化(或市政、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08 23:59:59 至 2025-09-15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29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无须到现场。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元氏县双龙大道绿化提升工程 | 0 | 无 |
招标人: 元氏县公路工程服务站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市元氏县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46号誉天下综合楼四楼南室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何许静 | 联系人: 安宇航 |
电话: 0311-****** | 电话: 0311-******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网址: / |
******银行: /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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