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中部片区PTZB-05-01地块
地理位置: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政府西北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E114.568521°,N23.046233°。
占地面积:3500.43m2
委托单位:******法院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闲置荒地
未来规划:机关团体用地(A1),属于第二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污染识别
根据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经整理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地块现状及历史使用情况如下:地块90年代前为山地和耕地,耕地为村民自耕农田,主要种植水稻,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90年代地块耕地丢荒后为荒地,至2012年地块均无明显变化,为山地和荒地。2012年地块被政府征收,同年平潭政府对地块及周边进行清表平整,地块土壤裸露,此次平整无外来填土。地块被平整之后一直闲置至今,地表植被已恢复。本地块历史上无任何工业生产活动,无危险化学品存储及危险废物堆放,无产生有毒有害******居民未曾闻到过由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
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如下:
东面相邻地块:90年代前为山地和耕地,耕地为村民自耕农田,主要种植水稻,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90年代地块耕地丢荒后为荒地,至2012年地块均无明显变化,为山地和荒地;20******消防救援站,并于2022年建设完成。至今无变化。
南面相邻地块:2012前为山地;2012年地块被平整,平整后地块一直闲置至今;2022年兴建横三路,于2025年建设完成。至今无变化。
西面相邻地块:90年代前为山地和耕地,耕地为村民自耕农田,主要种植水稻,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90年代地块耕地丢荒后为荒地,至2012年地块均无明显变化,为山地和荒地;2012年地块被平整,为空地;2015年地块被种植苗木复绿后一直闲置至今。
北面相邻地块:90年代前为耕地,耕地为村民自耕农田,主要种植水稻,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90年代地块耕地丢荒后为荒地,至2012年地块均无明显变化,为荒地;2012年地块被平整,为空地;2015年地块被种植苗木复绿后一直闲置至今。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
(1)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A1)。调查地块历史上和当前从未开展过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以及有毒有害物质贮存等情况,地块内无废水、污水积存、无废弃原辅材料和危险废物堆放,地块内不存在地下储罐、储槽和地下污水管线情况,现场踏勘未发现地块存在刺激性气味以及未见明显污染痕迹,地块内未发现有造成地块污染的污染源,现场快速检测的监测因子汞(Hg)、镉(Cd)、铅(Pb)、铜(Cu)、镍(Ni)、砷(As)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中第二类用地的限值,具有一定参考的意义。
******居民区、行政************居民区、道路、行政办公场所。无工业排管线经过地块内,不存在污水处理站和垃圾收集转运场等。加油站的“三废”均得到妥善的处理与处置,油罐的防渗漏措施已按照有关规定设计安装,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另外,加油站位于调查地块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有机废气通过大气沉降等方式影响地块的可能性较低,同时加油站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下游,基本不会以地下水迁移方式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且通过访问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得知加油站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因此,可知加油站对本调查地块的影响较小。
(3)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中相关污染识别的要求,本项目地块满足农用地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污染识别的7项情形。据此,第一阶段调查工作结束,无需开展后续调查及评估,并进行不确定性分析。
三、调查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测定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使用现状和历史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求证,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不存在疑似污染区域,不存在潜在污染因子,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采样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