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惠州市惠城中心区2025-2027年环卫一体化项目(江南片)环卫劳务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4-06-04A-2025-D-F-E28176 ),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 根据环卫一体化项目市场化服务需求,为了满足在人员管理、作业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环境卫生高标准要求,同时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一家拥有一定数量管理人员、司机及保洁作业人员及丰富管理经验的环卫劳务服务公司,承接惠州市中心城区江南片的环卫保洁清扫工作任务,共同打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1.2预算金额: 133,888,384.00元(含税)
1.3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1.4服务期限:2025年12月01日至2027年3月31日(服务期限为16个月)。
1.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下列资料)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为被授权人签署响应文件的,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供应商单位参保的社保缴交证明文件。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
2.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2.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都做否决处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主办方(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出现因各种原因无法履约之情形,另外一方应继续并全面履行义务。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也不允许派出两个或以上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3.3方式:在线获取。注册并登录中易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3.4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1)注册: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选择本项目的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平台操作如有疑问可联系客服400-860-0752)。
(2)在中易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3)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已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4.1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通过中易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3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4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4.5 投标人网上签到时间: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作无效投标处理。
4.6 投标人网上解密时间:2025年11月21日09时30分至2025年11月21日10时00分,可依据开标现场情况调整解密时长。
4.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4投标保证金: 300000.00元人民币;
5、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5.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5.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5.3 本项目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5.4如有效投标人数量不满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有效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如有效投标人数量满足3家或以上,则继续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易电子交易平台(******/)、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
地    址: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演达一路汽车大市场内华洋楼二楼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洪鹰群、庞文勇、练璇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地    址:惠州市云山东路四号2栋3楼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176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