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四、项目名称:软件合作研发指导服务
五、预算金额:300000元
六、项目内容:采购软件合作研发指导服务
七、申请理由:
******集团党委会关于省勘察设计大师培养要求,需要扶持培养人选开展高水平技术研究,申报高等级技术奖项,同时由于人工智能技术高速发展,需要因时顺势开展建筑设计智能化技术应用研究。
******有限公司正在主持开发智能化建筑设计软件,目前已形成******集团目前已全面转入国产中望CAD设计平台,正************有限公司开展智能化建筑设计软件合******集团可以获得未来商用的优惠条件。
******集团设计人员使用上述智能化建筑设计软件******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有限公司
九、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15层15-03号。
十、论证人员专业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职称 | 专业人员单位 |
蔡钧 | 高级工程师 | ******有限公司 |
杨伟勇 | 工程师 | ******有限公司 |
周建丽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市龙湾佳丰机械有限公司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论证意见:经审查并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的要求,论证小组认为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有限公司采购是合适的。
十一、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77-******
采购监督部门:温州设计控股******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577-******
十四、附件:
论证意见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