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厂区绿化提升工程(第二次)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厂区绿化提升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经 ******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比选人名称)研究决定实施,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 ,建设资金为 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比选,欢迎潜在竞选人参加竞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綦江区厨余垃圾处理中心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厂区绿化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清除地被植物、铺种草皮、乔木修剪、灌木修剪、透水砖铺设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为准。
2.3 本次比选项目最高限价(含税):278975.82元。
2.4 比选范围:******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厂区绿化提升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待比选人通知入场后于3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
养护期要求:工程整体养护期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 竞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基本资格条件(竞选人自行提供诚信声明,格式详见第八章 竞选文件格式)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2. 竞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
3.1.3 竞选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2022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起至竞选文件提交截止日止,具有1项已竣工且合同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含)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
3.1.5 竞选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竞选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竞选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6******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供应商负面清单,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3.1.6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竞选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竞选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竞选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做出到岗履职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选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竞选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
3.1.7 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工程类 中 级及以上职称;
(2)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竞选人本单位人员。
3.2 关联关系承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比选项目的竞选,否则均按否决竞选处理。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 竞选文件格式。】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与竞选的单位,请于2025年9月8日至 2025年9月12日止,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按照下面两种方式的任意一种进行报名。
1. 现场购买:竞选人须提供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及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如有)在工作日期间至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重咨大厦B座301室获取比选文件。
2. 线上报名:竞选人须将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及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如有)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87@qq.com(邮件内容须注明比选项目名称、竞选人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然后代理机构将比选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同时纸质版竞争性比选文件(若有需要)邮寄至竞选人(邮费自理)。
比选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的竞选人,比选人和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竞选文件。
注: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中须明确体现参与比选项目名称,并包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有)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购买比选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购买比选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4.2 竞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25 年9月12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须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要求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澄清,文件发送至邮箱地址:******87@qq.com。
4.3 比选人于 2025 年9月15日10:00前(北京时间)集中对成功购买比选文件并报名的各竞选人通过邮箱进行澄清回复。
5. 竞选文件的递交
5.1 竞选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25 年9月16日9:30起至10:00止(北京时间)。
5.2 ******有限公司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负一层)。具体详见开标当天重咨大厦负一楼指示牌。
5.3. 不接受邮寄竞选。
5.4. 竞选开标时间:2025年9月16日10:00(北京时间)。
5.4 ******有限公司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负一层)。具体详见开标当天重咨大厦负一楼指示牌。
5.6.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竞选文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竞选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 ******有限公司》(http://************有限公司》(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
地 ******街道德胜村5组178号綦江厨余垃圾处理中心
联系人:母老师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301室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
2025 年 9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