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低氮改造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已由******有限责任公司以重交物司〔2025〕26号批准建设,比选人为重庆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改造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比选人指定施工区域内。
2.2 项目概况:为全面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重庆市政府******管理局发布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现拟将更换锅炉燃烧器,以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环境排放标准。主要内容:(1)拆除原有的燃烧器、风机及其他配件、旧烟囱管道设施等;(2)重新配置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低氮燃烧器(限值Nox排放浓度<30mg/m3),风机及其他配件,以及电气控制系统及锅炉一次仪表;(3)制作安装烟道、采样监测平台。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8.21万元。
2.4 比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对2台(油)气双燃料2000KW有机热载体炉(型号:YYW2000-QY)低氮燃烧改造,且改造完成后氮氧化物等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满足国家及地区环境政策要求所必须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及人员培训等。具体内容、技术参数及规范详见本项目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质保期要求:通过重庆市技术监督局特检中心及国家环保部门对锅炉的各项检测,取得合法手续次日起不低于36个月。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锅炉修理。
3.2 参选人还应在业绩、信誉、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改造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意参加的潜在参选人,在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5日(9:00-17:30,北京时间),携带授权委托书至比选代理机构(即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7楼707室)进行报名并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未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潜在参选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须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4.2 参选人以邮件的形式提问并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提问时间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18:30(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
注:提问内容须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4.3 比选人于2025年9月16日17:3******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澄清或修改。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有限公司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楼开标区),具体详见-1楼开标区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龙港大道83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