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乾安县90万m3/d天然气调峰储备液化项目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乾安县90万m3/d天然气调峰储备液化项目输气管道工程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输气管道工程起点为小从字井西北的聚宝山气田,管线总体由西北向东南方向敷设,途经丛字村、叔字村、雅字村、灵字村、物字村、神字村、图字村、边字井,最终到达乾安县工业园区的鸿瑞LNG工厂。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天然气输气管道长度51km,截断阀室1座,管道设计压力6.3MPa,管径为D355.6×7.1mm,管线采用L360M PSL2螺旋缝双面埋弧焊钢管,供气规模90万m3/d,压力管道级别为GA1级。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
链接: ******/s/1KkbUeENVOZQbwgb_grkwzw提取码: 0626
纸质版查阅途径: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区域直接或间接受影响人群、单位、组织。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49069.docx">******/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49069.docx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6、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电话:******
地址:松原市乾安县安字镇安字村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电话:0431-******
邮箱"mailto:******">******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致远街交汇盈泰国际写字楼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