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保健院婴儿辐射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FY-******)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本公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报价。有关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如是第三类医疗器械,响应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是第二类医疗器械,响应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是一类医疗器械,响应供应商若为产品生产厂家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说明
(一)项目编号:HZFY-******
(二)项目名称:******保健院婴儿辐射台采购项目
(三)采购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技术参数 |
1 | 婴儿辐射台 | 1 | 19800.00 | 19800.00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计 |
| 19800.00 |
|
三、报名须知
1.递交材料须密封,封面应当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若材料使用快递方式递交,须先用文件袋装好材料密封,再放进快递文件袋)。
2.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保健院1号楼7楼招标采购科。
4.报名需提交资料:响应文件
5.报名费用:免费
四、我院拒绝接受以下报价资料:
1.报名截止时间后才递交的报价资料。
2.不符合项目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报价资料。
3.不满足报名需求提交资料要求的报价资料。
4.同一供应商重复递交的报价资料。
5.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资料。
6.虚假的报价资料。
五、联系事项:
******保健院
******街道办北岸安庆路五横巷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下载:
采购文件.docx